楠梓天后宮 通過市定古蹟 |
【人間福報/2007/04/24/記者黃鎮】 |
高雄市古蹟審議委員會委員昨天到有二百餘年歷史的高雄市楠梓天后宮實勘,一致認為甚具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通過指定為市定古蹟,成為高雄市第二十二個市定古蹟。 楠梓天后宮原名為楠和宮,在清乾隆二十九年(西元一七六四)編纂的《重修鳳山縣志》即有記載,因此興建年代應在二百三十多年前,見證早期楠梓坑的繁華歲月。 古蹟審議委員會指出,楠梓天后宮是一座兩進式兼帶左右護龍的傳統古廟,夾雜在周邊的現代高樓中。雖經過局部整修,但建築主體多保持原貌,正殿上方懸掛乾隆年間的「神昭海表」匾額,右上方則立有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年)的「鄧邑侯禁碑」,為當時鳳山知縣禁示乞丐,不得強行索討店家、民宅之碑。 楠梓天后宮保有出色的傳統藝術文物,屋頂上的剪黏裝飾、三川門上的石雕與木雕、左右護龍的磚雕,交趾陶燒的對拼場景、馬背山牆的懸魚花草、規帶間的紋飾作收等,皆屬難得一見。 文史工作者林勝童五年前因研究後勁溪而接觸到楠梓天后宮,當時管委會一度想拆除改建,他長期與廟方溝通,透過研究證明該廟在文化資產上的價值,終獲主任委員林皆勝及其他委員的支持,同意提報為古蹟,建立民間自發性保存文化資產的最佳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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